湖南法治报通讯员 谭丽
近年来,永兴县人民法院围绕优化涉企纠纷化解路径,通过“专业协同+部门联动+能动执行”组合拳,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效能,促进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兑现企业胜诉合法权益,为县域营商环境优化提供了坚实司法支撑。
引入专业调解
赋能金融纠纷高效化解
金融纠纷往往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永兴法院积极引入县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入驻诉讼服务中心成立调解工作室,打造专业协同调解平台。
今年5月,永兴法院通过“法官+调解员”协同调解模式,成功调解了一起企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永兴县某建材有限公司通过农业银行永兴支行办理贷款后,未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经多次催收无果,银行遂诉至法院。受理案件后,法院审前准备团队经审查认为该案符合调解条件,为减轻双方诉累,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将案件委托县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被告公司称现因资金运转困难,愿意分期分批偿还借款本息。考虑到被告当前确实没有一次性偿还贷款能力,法官联合调解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促进双方良性沟通。经多轮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既有利于原告权益的逐步实现,又为企业渡过经营难关提供了空间。
自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成立以来,永兴法院创新运用“逐案评估、统筹分流、协同调解”三阶机制,吸纳金融业务能力和法律专业素养兼具的专业调解员常驻,做优法官对接指导,将大量金融纠纷化解在诉讼前端,近3年来成功调解案件1056件,在全市名列前茅。
畅通联动解纷
打造“主动服务”司法阵地
面对辖区内工业园区入驻企业持续增加,企业矛盾纠纷呈现复杂化、高频化的趋势,永兴法院主动前移基层人民法庭服务阵地,持续深化与园区管委会沟通合作,携手建立“法庭+园区管委会”联动机制,实现司法与行政资源互补、协同发力。
今年5月,李某等人与湖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永兴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问题产生纠纷。鉴于双方是长期合作伙伴,具有调解基础,且通过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能为企业节省大量时间和诉讼成本。法庭第一时间与园区管委会启动联调程序,通过实现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多次组织双方企业协商,最终仅用3天便促成4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得到一揽子解决。
依托“法庭+园区管委会”联动机制,园区内纠纷调解的平均时长较以往缩短10%,成功率大幅提升。
法庭与园区管委会联合调解涉企纠纷。
坚持因案施策
兼顾权益实现与发展保障
永兴法院坚持刚柔并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通过“分类施策、灵活执行、风险防控”执行模式,为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预留发展空间。
在一起双方当事人皆为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执行人员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展开查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号。这一冻结引发连锁反应,被执行人紧急联系法院执行局,称其名下账户冻结将致使其他正在进行的项目陷入停滞,提出愿意以公司其他财产作为担保,恳请给予30日宽限期,并解除公司的一个银行账户以保持其他项目基本运转。
面对被执行人提出的困难,执行人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因案施策,积极寻求执行最优解。执行人员一方面核实了该企业经营状况和履约能力,另一方面积极同申请执行人沟通,向申请执行人阐明了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和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的诚意,努力促成执行和解。通过沟通和释法明理,申请执行人同意给予30日履行宽限期。最终,被执行人按期主动履行完毕20多万元,该案圆满执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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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